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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標題:廣州市政府出台實施細則規範投資管理
  國際在線消息(駐廣州記者 韓希):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10日審議通過了《廣州市政府投資管理條例實施細則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,進一步規範市政府投資管理,提高政府投資效益。
  該《實施細則》共9章56條,涵蓋了制定依據、適用範圍、審批時效及流程、監督管理、法律責任等內容。
  《實施細則》規定,對經濟、社會和環境有重大影響的政府投資項目,要通過公示、專家評議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和公眾的意見,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。
  《實施細則》明確對特別重大和超投資、超規模比較多的項目需報請市政府同意後方可審批,進一步增強投資控制的科學性。包括對使用市本級財政資金2億元以上(含2億元)的交通、水務、市政、環衛等城市基礎設施和使用市本級財政資金5000萬元以上(含5000萬元)的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等特別重大項目,經報請市政府同意後方可審批項目建議書。
  但《實施細則》同時也簡化了其他項目的審批程序,包括對估算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(含3000萬元)的政府投資項目,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可合併報批,僅需編報項目建議書。
  《實施細則》將在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後發佈施行,有效期3年。該《實施細則》的頒佈實施,將使政府項目投資從“重前期審批、輕過程監管”向全過程監管轉變,進行全流程監管,嚴控總投資和總規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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